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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

日期:2025年05月21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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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内容是什么?

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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