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经营主体”)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6日尊敬的企业: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 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归属海关管理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疫苗生产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不实行滚动年报的经营主体的年报截止时间是6月30日,如贵企业属于上述情形,请尽快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企业工商年报 2024年04月07日经营主体可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进行线上年报申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相关部门不会以电话或者短信链接的方式催报年报。遇到有关报送年报的收费信息,切勿轻信。
新闻动态 2024年02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本公告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深圳市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市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深圳市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
通知公告 2023年04月18日尊敬的托管企业: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通知,2023年深圳市外商投资类企业和海关备案类企业年报工作已紧锣密鼓展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请前海托管的外商投资类企业和海关备案类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
办事指南 2023年03月15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广告业统计2022 年度年报工作。结合深圳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年报统计调查对象为深圳市从事广告业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可参考附件1,最终以市场监管总局广告业统计系统中的实时名单为准),按企...
通知公告 2023年01月18日各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2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除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外,还应当通过我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系统报送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通知公告 2023年01月13日尊敬的企业:接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通知,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2021年深圳市外商投资类企业和海关备案类企业年报工作已经紧锣密鼓展开。请在前海托管的外商投资类和海关备案类企业,务必及时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年报系统进行申报。逾期未报的将会被...
通知公告 2021年03月15日